翔楼新材(301160)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 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 1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合理保证年报披露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