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301160)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 问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