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00243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 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 1 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 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 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一条 为确保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上市公司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