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000913) -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 社会和公司治理工作(以下简称"ES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环 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ESG委员会以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致力于推动 公司的环境、社会及治理的发展。ESG委员会负责设定公司ESG发展目标、识 别ESG相关机遇与风险、监督ESG执行等工作,发挥ESG理念在助力公司高质 量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 之二以上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