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3012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汽研 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