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30099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 |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章程》中所界定的人员为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本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 应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 | |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欢乐家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