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30099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 |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 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 议。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均由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不 少于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