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30099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有效防范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统称"相关主体")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市场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幕信息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主体负责人,由相关主体负责 1 人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工作。相 关主体应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工作开展。 第六条 公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