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30099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 风险,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 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闲 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 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二)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