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6038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六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