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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6038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FirstFirst(SH:603806)2025-08-26 11:0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 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特应 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