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6886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以上人员和机构统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 1 第一条 为保障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9 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六) 公司各部门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其负责人、负有 信息披露义务的部门和人员; (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