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68860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3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第十六条 必要时,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 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 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 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二分之一以上的战略委员会委 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 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