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6886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1 第一条 为促进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 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 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 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