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600784) - 鲁银投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年 8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经审查核实, 公司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均符合《公司法》、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泰山广场1号楼11-13层 电话:0531-62323888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C THE LAW FIR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杨耀东先生主持, 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接受鲁 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辛欢律师、 王泽鹏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