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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0021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 完整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公司下属企业(指公 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参股子公司负责人均为负有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人,负有报告其职权范围 内所知悉的重大信息及相关重大事项进展的义务。公司的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