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002127) -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 (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对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新建生产线;签订 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以下统称"交易")应经总经理组织 办公会议充分讨论通过后,报董事长批准通过后进行实施;如超过董事长权限,应报 董事会批准通过后进行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会批准通过后进行实施。 第四条 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之一的,由董事会 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为规范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经营决策管 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股份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