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00264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及《荣联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