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00264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荣联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应 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 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至少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符合有关规定的专业会计人士。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