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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 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和《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 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