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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30051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审议 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律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有关事项的会议。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更好地维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