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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3010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2 个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会提议时;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