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3010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都应配合做 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 备工作。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 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 交易或配合他人操作公司证券价格。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应当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 会秘书做好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