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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30108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 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