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信(301307) - 董事和髙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以及对个人基本 信息申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及《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 性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