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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信(30130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 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