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力威(68834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 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以下事项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 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债务重组; 1 广东博力威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