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力威(68834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秘办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 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履行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