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600577) - 精达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稿)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四)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 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