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600985) -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的管理, 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激发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高管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 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 1.内部董事:指公司高管人员或员工担任的董事; 2.外部董事:指除内部董事外的其他董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为按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选举的,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高管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 师、安监局局长等。 第三条 公司将遵循以下原则建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