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2025 年修正)》《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 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