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平、公正原则,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为直接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是公司内幕信息的 管理机构。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