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落实董事会决策意志,推动公司 持续提升发展质量,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业绩目标导向。以落实董事会决策为意志出发点 和落脚点,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坚持激励约束相统一。按照权责相统一的要求,业绩 先行、薪酬匹配,实现激励约束相统一。 (三)坚持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 合,结果考核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引导企业长期发展与战略目标 达成。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牵头,指导人力资源部落实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等相关工作,运营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 1 —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考核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任期与决定聘 任其职务的当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原则上每届任期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