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00009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行为,强化资金管理,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 批。 第二章 基本定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 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主要为浮动收益型产品,以及经公司内 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理财对象和产品。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 1 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章 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