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森科技(002436) -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 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作用,公司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 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 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对公司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节 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主要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审计监察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控制要求,独立行使 内部监督权,对董事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