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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科技(0007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HSSTHSST(SZ:000707)2025-08-26 12:02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任 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运行机制,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则实行民主 决策和科学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1 — (二)因贪污、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