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3005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