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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以上同意。 第七条 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