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 施公司的人才开发和利用战略,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定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