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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00212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8月制定)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 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 容,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