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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00212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 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 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极电商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