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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0021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内幕信 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办 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为公司内幕信息 的收集、管理、登记备案及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 案的建档及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 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