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0021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履行最高权力机构的职能,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一切重 大事务。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第四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 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 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其所 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复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