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股份(3003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重 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 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可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