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30004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哈尔滨九 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报告义 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 关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 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报告义务人进行有关公司 治理及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