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30004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