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30004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 6 名(包括一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1】人,每届任 期为三年。公司董事可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