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30004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 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该部门工作。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现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