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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XGDXGD(SZ:300130)2025-08-26 13:07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提 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圳市新国都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