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300130)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境内企业境外发 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公司由深圳市新国都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深圳市新国都技术有限公 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311028524。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0 ...